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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11时02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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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不少于三家)于2024年121917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的响应文件参与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2.服务项目限价:总价40.5万元;

  3.服务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期服务;

  4.服务项目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范围

  自助办税服务

  1

  

  提供至少5名服务人员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来源地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1

  1-1

  服务费

漳州

359000 

1

35900

 

  1-2

  管理费(≦服务费6.6%)

  漳州

 

1

   

  1-3

  应缴税款(≦除服务费外5%)

  漳州

 

  1

   

  合 计

  人民币肆拾万伍仟元整

¥ 40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三、评选方法

  序号

  评选项目

  评选内容

  1

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0.5万元

  2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为最终中选人报价,即不高于人民币40.5万元

  3

提供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税收事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3)具备税务工作经验满五年及以上;

  4)有相关服务经验、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中级会计职称及以上、法律资格证书持有者优先考虑。

  4

抽取中选人方法

    评选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与比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公开随机抽取进入有效比选人名单。若符合要求的随机抽取候选人不足三家的,则取消抽取环节,项目需重新组织比选;

  ②采用最低价中选法,从符合资格条件并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比选人中确定最低报价者为项目第一中选人。

  四、服务要求及时限

  1.项目比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到现场确认,经过现场核对,对前期清单有异议的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说明,由采购人再次进行审核确认。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服务过程中不得提出项目增量或增加项目等要求。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安排服务人员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3.工作内容:为基层税源管理分局、24小时自助办税区和“闽捷办”自助服务室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自助办税的咨询辅导服务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的正常工作时间。

  (1)中标方企业服务内容的要求:服务人员需在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指定地点开展服务。

  (2)服务人员因上级检查、暗访、泄密等原因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的,由税务局通报中标人对过错人做相应的惩戒,必要时通知中标人按照要求予以更换。中标人需承担由此导致的税务局额外监督、调查及其他因纠正该项失职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2)中标人应组织税收相关业务培训,以符合岗位工作需要。培训方案、内容由中标人提前一周提交给税务对接人员确认。培训结束后,中标人应向税务反馈培训情况。

  (3)中标人应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5)采购人在中标人发生重大违反合同义务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采购人在以下情形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因政策业务需要对人员进行调整等。

  5.配套设备的要求

  中标方负责提供服务人员及其日常工作所需的相关设备、工具和制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人员和技术服务。

  6.保密要求:中标方及其服务人员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内部资料、数据、信息及工作流程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如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给中标方的各项资料、数据、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乙方仅可在合同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中标方违反本条约定,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采购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服务人员是否合格,若不合格,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中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服务延误或中断,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六、比选文件组成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拟派出本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6.报价一览表

  7.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注意:

  报价文件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订,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报价内容要清晰,不得涂改;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此次项目需重新组织比选。

  七、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长泰区人民西路182号

  八、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姚雪花     0596-8337966

  叶文海     0596-8332068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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