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龙文区税务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行践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目标,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龙文区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成为党委“第一议题”,全年累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5次,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重点发言人数38人次,开展各类专题党课13场次、“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8场次。区局持续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让法治思想深植税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运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区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融入全局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税收工作统筹谋划,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规上企业税源支撑不足、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空前等多重减收因素,龙文局做好科学统筹,加强退税减税效应调研和收入预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动态监测和分乡镇收入动态跟踪,分行分类开展纳税辅导,妥善处理“减”“收”关系,坚持将该收的税一分不少地收上来,该退的税一分不落地退到位,确保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费,保障税费收入稳定。
(二)落实优惠政策助力发展。龙文局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各项税惠红利精准滴灌市场主体,政策落实既有速度,又有精度,更有温度。精准引导企业用对、用足、用好税费政策,构建综合监督机制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确保减、免、降、缓、退、抵全面到位。
(三)建立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破产、执行转破产、执行财产变现过程中的涉税问题,龙文局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税收法治工作的方法途径,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通过联席会议,专班对接等方式,构建信息互动、协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精诚共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全局性综合绩效考评,实行常态化管理。
(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收执法、服务、监管理念方式手段变革,2022年我局创新征管方式,推行专业化纳税评估,收效显著。
(二)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严格遵循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不折不扣落实省局新修订的《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水平,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对服务经济发展、化解征纳争议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作用,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化解涉税法律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税务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行政决策机制执行。龙文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根据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及市局审核标准,大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检验,保障税务执法的合法性,提高行政决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2022年,我局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一件。
(二)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 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职律师队伍。鼓励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将公职律师配置在业务股室、办税服务厅等重要岗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决策服务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民主决策,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既维护税法权威,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税收法理效能。目前我局有2名税务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公职律师2名。
(三)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新法规新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和权威。同时做好新政策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情况监督,强化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行政审批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一年来,龙文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智慧的税费服务,不断优化加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加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大力推行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公众号、O2O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税,实现与纳税人、缴费人的“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互动、零距离服务”。
(二)开创智慧税务新局面。一是以办税服务厅入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建成全省一流的集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新型“智慧税务办税云厅”,“智慧税务服务新模式”被漳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2022年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同时,为提供更便捷的纳税服务环境,在原办税服务厅旧址建成24小时自助办税厅。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推广“分套餐辅导”,确保业务办理和辅导持续加速“不掉线”。三是办税服务厅创新推出“一键呼叫”智能服务系统,提供“人工+智能”双重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全方位、多形式、零距离的贴心体验。四是创新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税悦工作室”,通过远程视频通讯,实现纳税人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税费争议、疑难杂症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提升税费争议解决质效,切实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五是承接省局“智能享惠”项目的开发和推广,该项目实现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个性化精准查询,被省营商办作为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龙文局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全局相关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重新梳理各项应急预案,对各项应急措施及应急小组进行整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尤其是在申报大征期为避免办税服务厅拥堵,我局大力推行错峰申报制度,制定错峰办税预案,根据企业往期的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筛查往期直接上门申报户,各税源管理分局根据预测申报高峰段实行错峰引导,针对习惯性上门申报户进行点对点的辅导,进一步提高网上申报率,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二)积极排查整改征集问题。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我局采用不同方式收集了解纳税人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响应纳税人各项需求,对存在问题制定排查整改措施,区局领导靠前指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解决税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分局和相关主责业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前期内外部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困难,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密切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了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改工作。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持续推进 “三项制度”建设。龙文局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开展宣传学习,各主责部门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音像记录上传保存。2022年度已发布的执法公示信息有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执法人员、欠税信息、委托代征信息、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监督救济等。向社会公开执法公示信息不准确纠错建议的接收途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基层管理分局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材料、电子数据、执法记录仪拍摄音像视频等形式,真实客观地记录执法场景,监督约束征纳双方行为,使税收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公平。
(二)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对于选择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强化纪检、巡视、督审、督查作用,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构建条线结合、纵横联动、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的内控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晒”出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电子税务局公示平台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权责清单》事项,接受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监督,并在每一项权责事项后列明设定条文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让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有机统一,确保权责一致。同时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服务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