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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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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延平区税务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197号,邮政编码:353000,联系电话:0599—88236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延平区税务局扎实落实南平市税务局和延平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于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内容及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途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范围、接收程序和公开接收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效。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定处理完毕。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税务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024年多渠道信息公开,通过漫画、图文等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的形式对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并在各级媒体刊发惠民税收信息,积极组织税收宣传活动,做好宣传稿件报送,获得各级媒体报道共计51次,省级以上媒体报道39次,其中“中国税务报”报道16次,“福建税务公众号”6次,“人民网”2次,“东南网”2次,“中新网福建”6次,“中国经济新闻网”1次,“闽北日报”2次,进一步宣传税收政策等,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议,促进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同时,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组织学习《条例》等文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延平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在政策解读等方面以及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分析上仍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延平区税务局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不断适应工作形式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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