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昌茂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职务;
詹传钦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建西税务分局副分局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陈水山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陈舒勤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张桂玲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职务;
万彬杰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分局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职务、专业技术员职级;
高仰正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双溪税务分局副分局长;
陈煌威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毓文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洪凌晖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
江冯婷任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