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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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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5: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收看法治讲座、视频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活动,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税、依法带队能力。在税收工作中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完善考核和督办机制,把法治税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组织收入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局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原则,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浦城绿色发展战略,注重重点行业的税源跟踪管理和税收分析预测及变化趋势,关注经济发展方向和税收增减因素,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局始终遵循依法收税,做到应收尽收,既要防止有税不收,也要制止收“过头税”。
  (二)落实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持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日跟踪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纳税人缴费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打好“减退缓”组合拳,落实落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在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和谐征纳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的作用。
  (三)发力精准监管防范税收风险。“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监管模式,完善风险分析应对机制,通过制订工作指导,实施分类管理,积极落实查管互动,通过风险应对促进各行业纳税人应享尽享相关政策,同时又使风险可控,提高管征质效。
  (四)聚焦以数治税提升征管质效。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运用“八闽办税码”“同屏帮办”“税务智慧云厅”等自助办税、移动办税渠道,构建“智慧+人工”畅通办税模式。精准监控“非接触式”办税,局内各单位合力推进精细服务,形成全方位服务征管体系。全年积极开展全电发票随票服、首票服和网格服,累计辅导6248户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首票”,开票率达99.43%
  (五)齐心协力做好社保非税工作。 推动建立由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社保费共治团队,在职能衔接、费源管控、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先后召开多次部门协调会,研究解决扩大城乡居民两险宣传、发挥村居协理员积极性等问题。联合各乡镇人社所开展“协理员互助”医保征缴、“税银驿站”等新模式,目前已建成38个站点,覆盖全县19个乡镇、街道,有效解决留守农村的老年群体无法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医保缴费的现象,保证医保征缴覆盖到所有群体。
  (六)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从发挥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作用、优化服务民营经济经营主体专项措施、积极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行动、不断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等四个方面出台多条措施。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项目管家”服务团队,根据项目建设特点、规模,对企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便捷化税收服务,充当民营企业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以民营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导向,快速响应打通税惠助企创新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49户次,解决涉税问题需求13个。
  (七)坚持依法治税健全执法体系。持续推进“首违不罚”,对符合条件纳税人免予处罚,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广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促进执法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截至12月底,累计落实“首违不罚”394户。会同县人民法院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诉讼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对破产企业追缴欠税建立协作机制。
  (八)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使税收执法工作更透明化。根据总局、省局及市局“三项制度”、县政府双公示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更新清理、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并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税务一般处罚决定、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全公示;对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信息及时在省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便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截止12月底公示税务一般处罚22条,行政许可120条,执法人员122人。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日常执法中,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不进行音像记录,对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的做好音像记录。重点做好执法记录仪的培训和视频上传工作。三是强化执法权力制约,做好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权适当,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约束。
  (九)加强法治引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增强了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2023年我局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排查清理,作废文件2份,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纳入到常态化工作。完善预防税务行政争议机制。为了进一步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谐的营商环境,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对行政相对人反映的税费争议事项建立调解、沟通、回访“三项机制”,增加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缓冲环节,降低救济成本,同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税费管理服务质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税务行政诉讼行为。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复议、诉讼案件。持续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在服务窗口摆放范本、张贴说明、安排专人讲解、大屏幕滚动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提供书面承诺的,税务机关不再留存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法律人才。外聘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破产企业涉税案件等方面发挥参谋作用,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构筑“防火墙”。持续对全局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鼓励支持法律专业的人员率先考取法律职业资格,2023年已经有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局部署安排,做好税收执法考试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素养还有待提高,税收执法行为还存在不够规范的方面;二是在“三项制度”的执法过程全记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还要加大,部分企业对税务机关使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接受程度较低;三是依法治税工作创新思维有待提高。

四、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税和法治税务建设。

(一)更加充分地运用信息技术。充分运用“金三”系统、疑点数据分析平台、发票监控平台等信息系统紧密监控税收执法业务,交叉分析各平台数据关系,努力做到横纵两向全覆盖,早发现早应对,避免执法风险。

(二)继续严格税收执法工作。持续推行“三项制度”,用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系统,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学习宣传涉税行政复议和诉讼内容,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落实轻微执法过错责任首错不问责机制。
    (三)持续开展全面法治教育。依托部门协作,探讨法治联动教育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上法治教育课。通过警示教育、涉税诉讼、普法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实现学法、懂法、守法的正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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