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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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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深化减税降费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准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效果逐步显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照法治税务的要求做好行政诉讼 

  持续跟进相关的行政诉讼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与外聘律师的协调沟通;二是及时向市局、省局汇报案情,争取得到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并争取他们向省市级人民法院沟通;三是中钢案件向区、市、省级财政和社保部门的汇报沟通。力争在年底前对全局人员进行一次行政诉讼有关方面的介绍与培训。 

  2019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发生,多达3起(传祺案、林密灵案、中钢案)、另有破产案件3起,既有原国案件也有原地遗留的,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的企业在利益面前,不惜践踏法律、出尔反尔,在人民法院翻供、否认在税务机关的陈述说明,但其意见竟然被法院采纳,二审败诉,我局为维护税法的尊严现已向省高院提起再审;二是前期案情复杂、利益纠葛较多、企业及当事人隐瞒情况,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个别外部单位人员立场暧昧,一审败诉、已提请二审;三是前期案情涉及的法律法规超出税法范畴、外聘的法律顾问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一审败诉、二审发回再审后对面庭外和解,目前正在办理。 

  二、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各项工作质量 

  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平台是对我局各方面工作的全面监督,内容涵盖财务管理、经费支出、人事管理、党务工作、税收收入、征管质量、税收政策、服务态度等,该系统可以对上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疑点提示”。我股依据“疑点提示”通知、协调相关部门做出更正并及时疑点申辩、录入共26条,从而全面提升我局各项工作质量。 

  三、“减税降费”疑点督导 

  “减税降费”是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省市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涉及千千万万纳税人,工作量大、时间紧、难度大、标准高,我股承担该项工作的事后督察督导工作。持续跟踪、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督导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纳税人应知尽知,督导20195月第一批疑点名单核实:报送“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信息简报”35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接受减税降费外部监督检查情况》17次、逐期完成减税降费重要任务向向区局减降办报送“减税降费重要任务福州市税务局减税降费重要任务清单(督察督办组)”5次;第二阶段减税降费指标疑点数据清理整改督导情况: “未核实”数据进行全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减税办,督促尽快完善反馈内容;对已完成反馈的数据抽查一次:发现迁移反馈内容不完整需补充完整10户,督促补充完整;发现理由矛盾1户、反馈结果未勾选完整,说明不清1户、注销户反馈结果勾选有误,注销户能否联系未说明1户。 

  四、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一)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在税收业务辅导体系上做强做完善 

  一是采用“线上+线下”全面宣传模式。线上通过税企微信群、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宣传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线下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行税企座谈会、定期举办纳税人学堂等方式,让企业全面了解各项优惠政策。截至9月底,通过各类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辅导,累计覆盖35650人次,其中举办实体宣讲会、纳税人学堂18场;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其中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央人民政府网等中央级媒体报道刊登17次。推进两份表单全覆盖,通过邮寄、快递、网站、微信以及“e福州”惠企政策推送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告知书》和《社会保险减费降率政策告知书》送达辖区内所有纳税人。二是开展“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我局成立了由多个业务股室业务能手组成的“专家团队”,每天由2-3个股室的业务骨干坐镇大厅,为纳税人服务。从专家团队成立至今,已接待纳税人咨询百余件,为纳税人解决了多个难题。期间,我局还多次组织开展“送政策 问需求 谈感受”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感受、工作意见及建议等内容,对反映较多的问题,统一出台措施进行解决,推动税收管理和服务朝着更贴近民营企业需求、更顺应民营企业关切的方向不断优化升级。 

  (二)提升享受政策的便利性,让纳税人应享尽享 

  “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为民营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提供普适性便利,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自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帮助享受减免税政策。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企业办税便利 

  我局持续开展服务建设提升专项活动,让办税事项更少、环节更简、渠道更多、时间更短,使纳税人和缴费人体会到“马尾速度”。一是扩宽一次办结事项,精简办税资料。认真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导税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现有149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占比71.63%,同时按照总局的要求,严格落实取消60项证明事项;二是推行纳税人容缺办理机制。升级税企沟通方式,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加强跟踪服务,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加强企业活力。三是优化完善注销登记。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窗口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纳税人可以在清税注销业务专窗或者登陆网上税务局,申请办理注销预检。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免办、即办和一般程序等三种类型,凡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即时办结注销登记,从原来的20天注销时长缩短为即办。四是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10个工作日再压缩了2-3天。五是深化“银税互动”释放税收共治新动能。一直以来,我局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发展相结合,积极落实“税银互动”政策,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2019年5月份,我局联合区内六家银行,举办自贸区首个税企银三方对接会,现场120多家企业参加活动,共签约贷款900多万元。 

   六、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作为解决税收征管问题和防范执法风险的法治路径和有效办法,采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坚决取消可查可不查、无检查依据的入户检查。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切实保障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发票需求 

  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在十万元(含)以下的,以及增值税发票数量的确定,全部实现即办,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票。同时,加强企业虚开发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福建省增值税异常抵扣凭证处理规范(试行)》,对民营企业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按季度对前期异常抵扣凭证按照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复核。 

  (四) 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8号)、《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规定,落实执行“首违不罚”、“集体审议”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五)切实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 

  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压缩减税降费类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时限,做到接收当日转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纳税人反馈。 

  下一阶段,我局将持续发力,主动担当,力争从推动办税便利化到提升办税信息化,从减轻纳税人负担到增添各类经济体发展动能,力求精准施政,确保改革发展每推进一步,纳税人获得感增进一分。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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