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认真推进,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一把手亲自部署工作,在各个关键节点做好政策落地生根工作。
2.完善便民措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3.0版)》。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在2019年11月1日平稳落地。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筹备工作。一方面积极配合上级局完成好相关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测试工作,另一方面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师资培训,以带动局内相关业务股室及各分局学习。二是主动学习,加强沟通合作。各股室、各分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分岗位分类别开展自学、交流,利用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内网发布平台,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更准确地把握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主要内容及其与旧规范的差异,全面掌握并自觉贯彻落实好各类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理规范。三是融会贯通,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相关股室、分局在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的同时,结合纳税服务规范3.0。坚持让“规范”指导并服务于日常征管工作,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税收征管能力。
3.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试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2天开业”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设置专窗,专项服务,在严格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注销服务。在2019年我局税务登记注销共 632户,其中简易注销 12 户,一般注销 54 户,即办注销 559户,容缺承诺注销 7 户。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衔接机制。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19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48起。
2.规范税收执法。开展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权。配合上级局修订实施《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查错纠弊,加强原因分析、整改问责等后续管理。
2.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学习方面,全局组织系统培训1次,从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总体框架及主要目的出发,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各子系统的操作流程。防范风险方面,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编制8条货劳方面风险指标,共接收糖果派对试玩
下发风险点13条,把监督贯穿于税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风险预防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积极推动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开展指导和监督,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法院的沟通。贯彻落实《福建省税务系统行政复议案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案卷管理。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税务执法信息。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内部普法教育,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明确部署当前税收工作重点,解决依法治税工作难点。2019年4月组织召开全体税务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水平。
2.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借减税降费政策东风,通过税宣骑行,企税座谈会,建设减税“福道”等方式在全县刮起税法宣传的热潮。,2019年曾两次在省级媒体上宣传税法理念。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议事规则,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
(九)进一步深化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
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有助于全面推进公正司法、税收法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着力解决制约破产、执行转破产、执行财产变现中的涉税问题,依法保障征缴欠税职责行使,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性工作氛围。2019年我局欠缴税费参与法院分配共入库税费48.87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19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创新行业管征、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还需要敢于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如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调动干部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管征工作中、增强队伍凝聚力的办法措施还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方面的影响,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上级局及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
强化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体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二)推进行政审判与税收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工作
加强税务司法协作机制,促进双向联动、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化解协商的阻力和压力。
(三)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罗源湾之窗、公园等主阵地建设,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
(四)落实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根据任务分解表,对牵头部门和职责部门的分工做好局内协调沟通;二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实法制审核队伍,确保符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三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宣传培训及监督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