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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17时48分

来源: 鼓楼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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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全局领导干部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大局,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违规揽税收费。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和助力复工复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经营困境,激活市场活力。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变相实施审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编制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及各派出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统一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布。定期对行政审批结果对外公示,坚决实行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制度。

  三是优化税收征管方式,践行“四精”试点,召开推进会,落实“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工作要求,以238项改革任务分解为抓手,主动创新、向上争取,实现快速布局,早出成效。电子税务局全面提速,办税效率提升。依托电子税务局应用基地,召开纳税人体验师座谈会,有力推动电子税务局全面升级。目前已实现214项非接触式办税,95%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电子文书网络送达、网上简易处罚等重点事项的推广,推动了办税效率的提高,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的。

  四是加强纳税信用管理。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发布2020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同时通过办税服务窗口、网上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查询服务,截至12月31日,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中A级纳税人4407户。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与工商联联合推进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通过建立小微企业诉求联动响应机制和涉税异议事项协调机制,发挥部门协作合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理念,提升纳税人守信、增信意识。

  五是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积极筹建新厅点,拓展服务辐射面。继全国首个税务“云厅”入驻工商银行闽都支行获纳税人一致好评后,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致力增设厅点数量,扩展厅点服务辐射面。2021年7月,第二所“云厅”正式入驻鼓楼区朱紫坊基金港,依托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给朱紫坊基金港的金融机构及周边商圈企业、居民送去更加便捷、舒适、高效的办税体验。着力升级新功能,深化服务触达点。推进“云厅”上线“远程客服”新功能,截至12月31日已通话服务242次,满意率100%。“远程客服”功能兼具“非接触式”和“可视交互”双重属性,提高了智能办税终端的操作易用性和系统操作效率,实现纳税人通过“远程客服”模块与税务部门业务骨干视频对接,实时共享操作界面,获得操作步骤详细讲解、办税疑问当场解答等服务,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获《新华网》《中国税务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鼓楼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法律专业能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全过程记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合理安排执法设备,购置18个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至各税务分局(所)、区局机关相关股室,2021年共对152户企业的执法行为进行了音像记录。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力以赴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按照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对外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770条,执法人员数量336人,以及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督救济方式、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项。

  四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五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承接糖果派对试玩 12366、福州市政府12345平台,有效处理各项投诉举报案件,认真做好各项投诉咨询件的转接、督办和反馈工作,2021年1月至今共受理12345、12366及智慧鼓楼一线处置平台诉求件2402件(12345诉求件1659件,市局转办12345诉求件19件,12366诉求件720件,智慧鼓楼一线处置平台4件),均按期办结,未产生逾期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聚焦政治监督,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防控疫情警示教育4次,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主动作为,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开展防控疫情优惠政策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情况的自查工作。跟踪监督,抓好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开展“两权监督”。开展票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检查工作,2次开展针对临聘人员违规挪用税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开展全范围、全覆盖票证使用情况和现金征缴自查,确保窗口用票人员票证管理、使用、开具、结报等工作流程所涉及的各环节依法依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新增行政复议案件1例和行政诉讼案件2例。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福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相关规定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以税咨政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发挥数据服务大局作用,主动问需地方政府,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开展复工复产分析工作和税收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强化与法院联动机制。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互通,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互动+线下走访”模式,持续加强媒体宣传、实体宣传等传统宣传手段,同时联合区纪委、街道社区、利用行业协会、借助党政机关等开展精准化宣传,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深化税收宣传精准度。2021年,归集整理《百分服务,换您十分满意》便民措施11条并通过“丁税宝”传达,累计接收消息纳税人共计57868户;2021年累计定向推送消息156条,触达纳税人61万余户次;召开纳税人座谈会18场次,263名纳税人参加座谈会,走访6617名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35个,进一步推进税收共治。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人员法治教育。2021年,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共计20余场次,参与人次高达2000人次。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会员费缴纳,为公职律师执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员税收治理能力提升。

  二是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职能,组织安排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关键节点纠“四风”常治长效。2021年共组织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因私违规出国(境)、各类酒驾醉驾等非职务犯罪、临聘人员贪污挪用税款犯罪等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12次,通报警示案例74个,进一步筑牢队伍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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