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名称 |
福州昌武金安服饰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4MA31MX0G4L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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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城门山工业区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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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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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蒲东浪;
性别:男性;
证件号码:51303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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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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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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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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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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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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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负责人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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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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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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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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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份,金额885.08万元,税额141.6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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